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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察机关用心用力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
2020-04-24    来源:宁夏检察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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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4

来源:宁夏检察

宁夏检察机关用心用力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

 

    今年以来,宁夏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决策部署,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采取多种安全有效的形式组织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各类检察办案活动,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司法监督,保证人民直接参与和监督司法。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进行拟不起诉不公开审查听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制定下发了《宁夏检察机关2020年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宁夏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实施办法》等文件,为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人员安全,基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通过远程视频等安全便捷的形式有效开展监督工作。一季度,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刑事申诉复查、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等案件中累计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39件(次)。通过各种形式对“四大检察”十项监督内容进行全面监督,履行人民监督职责,助推检察工作。特别是在宣告送达监督活动中,注重普法教育内容的融入,既履行了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又结合执法的社会效果,受到人民监督员的高度肯定和一致好评。积极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对符合人民监督员监督条件的案件从事前告知、事中参与、事后监督等方面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做到工作配合到位、信息沟通到位。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明确责任分工,对未按规定落实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办案人员,通过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并将监控情况、评查结果记入司法档案,纳入业务绩效考核,推进人民监督工作落实到位。

    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对拟不起诉的三起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对案件的意见和建议。

    全区三级检察院积极主动与司法行政机关对接联系,配合做好人民监督员任期考核评定,详细梳理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监督评议活动次数、参加培训、参与检察机关活动及对检察工作关心关注程度等方面情况,重点围绕人民监督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清正廉洁等六个方面,对任期工作给予综合评定。同时,与司法部门共同制定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做好选任工作,有效促进人民监督员履职尽责。

    为了让人民监督员及时、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检察工作动态,提高人民监督员的法律素养,更好发挥监督作用,全区各级检察机关为人民监督员订阅2020年《人民监督》《方圆》《宁夏法治报》等报刊,同时推荐引导人民监督员通过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关注检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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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检察